公司治理情形

公司治理主管

本公司於112年2月1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委任賴秀芬副總經理擔任公司治理主管,其具備超過三年的公開發行公司財務主管經驗,符合公司治理主管的法定資格要求。公司治理主管的職權範圍包括處理董事會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議事錄、協助董事候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的資料、協助董事遵守法規,以及根據公司章程或契約規定的其他事項。這些職責旨在強化公司治理,加強董事會的職能。

112年公司治理主管業務執行情形如下

  • 依法辦理董事會和股東會的相關事宜。
  • 提供充分的會議資料給董事,提前通知董事需要迴免的議題,並在會議結束後發送董事會議事錄。
  • 監督公司治理相關法規的修訂,並提交董事會審議通過。
  • 在111年規劃下一年度董事會會議日期,並通知董事預留會議時間,以確保他們能參加董事會。在112年度,董事的出席率達到100%。
  • 持續安排董事參加最新的經濟、國際情勢、科技、法規和永續發展等議題的培訓課程。在112年度,公司的所有董事都符合法規要求,完成至少6小時的進修。
  • 安排新任董事參觀竹北辦公大樓,以深入了解公司的運作情況和員工的工作環境。此外,董事也計劃安排參訪日本子公司,以進一步瞭解其實際營運情況。
  • 進行董事會和功能性委員會的績效評估工作。
  • 評估購買適當的「董事及高階經理人責任保險」,並於112年2月14日向董事會報告其內容。
  • 每季舉辦法人說明會,以讓投資人了解公司的財務狀況、業務運作和公司治理等相關資訊,確保維護股東權益。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本公司訂有「防範內線交易管理程序」規範公司內部人、準內部人及消息受領人應遵守證券交易法之規定,禁止利用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另於112年9月12日修訂本辦法,增訂內部人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本公司股票相關規範。
  • 本公司每季定期向員工進行宣導,以防範內線交易的風險,並確保員工深刻理解遵守相關法規的重要性,以避免因不瞭解規定而觸犯內線交易法。
  • 本公司112年10月15日過電子郵件提醒董事,在112年第三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的封閉期間內禁止進行本公司股票的交易。
  • 本公司112年10月31日董事會當天向董事提供113年度董事會日程表,並提醒董事「不得在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的封閉期間內進行其股票的交易」。

公司治理主管進修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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